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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民法通则》 第五十六条规定:“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。
2、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,应当依照法律规定。
3、” 即某些民事行为,若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或其他特定形式(如公证等),则口头无效。
4、需就具体行为具体分析。
5、 另,采取口头形式,还需考虑证据问题。
6、“口头”往往难以有效证明,即使有录音,也只能作为辅助证据。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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