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冲动是魔鬼!洗车店老板为泄愤划伤9辆车 被判刑!

发布时间:2023-02-18 12:17:51 来源:都市现场


【资料图】

来源|都市现场综合重庆新闻频道

一洗车店老板为了泄愤,竟然随意划伤他人车辆。近日,重庆江北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。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

陈某在江北区某路段经营了一家洗车门面,为了自己的经营便利,占用部分路边的公共停车位,用于给出租车、网约车等营运车辆提供夜间临时洗车服务。于是,陈某对停靠在路边的车辆心生不满,认为其这些车辆影响了他的经营,采用划伤车辆的方式泄愤。

经警方调查及相关部门查实认定,陈某先后6次划伤9辆车,造成损失价值共计11610元

案发后,陈某赔偿了各被害人损失,获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陈某多次划伤他人车辆,毁坏财物数额较大,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
江北区法院刑庭法官 陶博:故意损坏公私财物,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,或者数量达到3次以上损坏财物的,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本案中被告人陈某划伤他人车辆,造成他人损失1万余元。本院综合考量其量刑情节,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宣告缓刑一年。

执法部门提醒,近年来城市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,部分临街店铺的经营者占用路边公共停车位,将公共资源“私人化”。公共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设置障碍物形式私自占用从事非交通活动,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车位,更不能随意损坏他人的车辆。遇到挡道挪车等情况,可拨打96009挡道挪车热线,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。遇到矛盾纠纷时,千万不要以损坏他人财物的方式来泄忿,共同维护好畅通和谐的社会秩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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